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房产被查封的,则应当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申请查封后需要向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委托评估后向社会公布房产信息,进行拍卖。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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