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借条,出借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或及时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回钱,并且需要依法收集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