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人拒收还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则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若是借款人返款属于提前返还借款情形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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