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不服上诉的,合同所在地法院一般没有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除外。

相关法条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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