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三证合一的程序包括向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依法向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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