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天数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进行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是受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医护治疗的具体住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