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当事人应当签字。如对办案民警绘制的现场图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在签字时注明;办案民警向驾驶人询问事故情况时,驾驶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