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运输合同的法律责任是:

1.托运人需要将托运的货物名称、收货地等信息如实告之承运人,并支付托运所需费用;

2.托运易爆、有毒等化学品,要妥善包装及标识,将相关材料及防范措施提供给承运人;

3.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4.承运人应在约定或合理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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