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包括以下方面:具备资质证书,同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万,具有机构章程、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三名(包括法人在内)以上经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试取得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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