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2、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