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主车挂车在交通事故中,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都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选择较高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2、都投保了交强险的,双方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均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是一个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照应当承保的限额在总限额中所占的比例来承担。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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