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鉴定没有营养期的受害者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鉴定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伤残鉴定中没有鉴定营养期的,被害人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营养期,再根据鉴定的营养期结论请求赔偿相应的营养费。

相关法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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