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产损失评估有异议应作以下处理: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且复核申请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