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具体赔偿争议。具体包括赔偿数额、赔偿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当事人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赔偿协议等方面的纠纷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