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是: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15.0cm的,属于七级;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着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的,属于六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