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子女的基本情况及抚养状况的证据材料。
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证明或者证据线索。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