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方式解决对方不给户口本的问题。协商不成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如果确认不了,那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遗失,然后户籍管理部门给你补办。然后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就可以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