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在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方式: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法再继续行使,但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余财产性权利则由继承人行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第十七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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