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作品种类包括有以下几种: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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