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对于违法行为进行追究的时效一般为二年,在该期限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而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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