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分支机构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分支机构依法被撤销后,必须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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