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的保管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并不是由哪一方单独保管,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保管。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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