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一般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皆是如此,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提前与否影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支付,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驳回离职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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