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后,会有下列处理结果:

1、终止复核,在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

3、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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