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况时,男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彩礼:
1、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2、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3、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