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离婚时对方存在造假债的行为:
1、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
2、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3、证明对方虚构债务的各项证据,相互进行佐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