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证明非法运营的证据一般是指:收据或者发票、当事人的称述、双方当事人的笔录、交警的执法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