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时,应当由检察院进行监督。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督机关是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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