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离婚前股将权变更给其他股东,如果股权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变更行为一般有效。如果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购买股权的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就属于无效的转让行为,虽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以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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