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随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移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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