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证据是当事人需要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提交的:

1、本人身份找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

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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