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被女方起诉离婚,如果法院采用普通程序的,一般是在六个月内会开庭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会开庭并作出判决。具体的开庭时间由法院合理地确定。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