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情形是: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相关法条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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