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居住证的手续是:申领人提交身份证、照片图像、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证明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重新缴纳工本费进行补办。

相关法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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