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2、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3、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4、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等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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