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户口都同属于一个人的,当事人依法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对其中的一个户口进行注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人应当只能够拥有一个户口,因此其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申请注销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相关法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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