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该追诉标准为: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三)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