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为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刑事处罚;而刑事拘留则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