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有协助探视权人积极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一方不得侵犯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