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的争议主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服,解决办法则是当事人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则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的鉴定;其他。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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