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如果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相关法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十一、十二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