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接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应当可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且应当是真实的、可辨认的;如果该借条是伪造的,或者是当事人使用非法手段收集的,或者不能辨认的,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依法收集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