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区内道路绿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是:申请人向小区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确认批准后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

相关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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