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拍到配偶与他人拥抱的照片作为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提交,但是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据可以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