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存下以下情形的父母对其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的;
2、收入不足维持生活的;
3、尚在校就读未完成学业的;
4、确实无独立生活能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