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四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相关法条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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