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情形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承担本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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