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