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方法可以解决起诉离婚诉讼文书送不到男方手里的问题: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绝签收等情形,导致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且该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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