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交社会抚养费不会对其生活产生影响。根据国务院新发布的政策,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且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